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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3版:宁波城事

电三轮自己“发明”车牌
前后还不一样

  前天早上,集士港交警叶警官在联丰路集士港村附近巡逻时,一辆电动三轮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明明是一辆超标的电动三轮车,怎么会有“牌照”呢?

  叶警官赶紧拦下了三轮车,仔细检查车牌,发现这辆电动三轮车前车牌上面印有电动A2087的字样,后车牌则是宁波电动TP2087,通过辨认,叶警官确认这个车牌不是正规部门发放的。

  叶警官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超标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是无法办理上牌手续的,而车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都要纳入轻便摩托车的范畴,也就是属于机动车了。这辆电动三轮车明显超标。虽然这种超标电动三轮在路上经常能看到,但名目张胆上了“牌照”的,从警5年多的叶警官也是头一回碰上。

  开电动三轮车的是一位60多岁的大伯,他告诉民警,这辆车是上半年在余姚陆埠买的,当时车价是5300元,之后车行老板问他要不要买保险。为了有个安全保障,大伯就花了360元钱买了一份保险。第二天,商家就将保险单交给大伯,还在车辆前后安装了两块车牌。至于牌照的意义,大伯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后车牌的中间还贴着一块向日葵保险代理的广告纸。

  随后,交警依法查扣了大伯驾驶的违法车辆。

  事后,交警调查得知,某保险公司对于市面上销售的三轮车有第三责任险的投保业务,为了在出事故后方便事故勘察员辨认、调查,保险公司特地制作了两块车牌。对于车牌产生的误解,保险公司称会马上纠正,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标记。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超标超限的电动车,即使能保险,也不能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此类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本报通讯员 李达勇

  本报记者 王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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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 钱江晚报2015-08-1700008 2 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