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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006版:淳安生活

已挂失(或无效)的身份证件,不能随便用

  近日,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接待了一位要办出国护照的老伯,工作人员帮他在自助机上填完表格,在对他身份证进行扫描时,出现了“身份证办理日期失效”的显示信息。老伯难道还有一张有效签发日期的身份证?

  经询问得知,老伯于前年遗失了身份证,曾来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补办了一张,后老人偶然找到了遗失的身份证,便将有效的身份证作为“备用证”存放了起来。因此,在办理一般事项时,老伯都使用挂失的身份证,但这次办理出国(境)证件可就行不通了。

  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除像老伯这种找到身份证再使用以外,还有少数人存在一人持有两种不同身份信息的情况(即重人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警方为此特别提醒:持有本人两张或以上身份证的人,只能保留一张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主动上交其他证件,千万不能图方便用无效证件办理有关事项,以免日后招来麻烦。 郑德生


钱江晚报 淳安生活 g0006 已挂失(或无效)的身份证件,不能随便用 2015-08-21 3984933 2 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