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通报15家媒体
发虚假失实报道查处情况
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扬子晚报》等15家媒体刊登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这是自2014年中宣部等九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七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共有15家媒体和17名采编人员被处罚和处理。
一、“李玉刚在台北出家了”——这起由某微博首发的虚假消息被互联网传播后,2014年12月2日,湖北《武汉晚报》、《荆州晚报》,江西《赣州晚报》,内蒙古《包头晚报》、《内蒙古晨报》、《北方新报》、《红山晚报》未经核实予以转载。
二、《南方都市报》原记者王星违规案件查处情况。2014年12月,王星在担任《南方都市报》记者期间,在未采访当事人家属、单位和医院的情况下,根据河南当地传闻,编写了《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 官方至今未通报》一文,在微信公众号 “深℃”发布。经查实,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王星被报社劝退。王星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三、2015年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所办南都网、新闻客户端及法人微博发布《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的新闻。2015年1月14日,海南《南国都市报》、江苏《靖江日报》、山东《生活日报》未经核实,分别转载了该新闻。经核实,这是一起将不同时间发生在两地的两起事件拼接而成的虚假新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