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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4版:余杭生活

醉驾百态 警醒司机

  今年1月到10月份,杭州市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2360起,临近年底应酬增多,酒驾违法行为也进入高峰时期。进入10月份以来,余杭区公安交警加大了酒驾查处力度,仅10月22日这一天,就查处醉酒驾驶6人,酒后驾驶8人,刑事拘留4人。截至11月17日,本月共查处酒驾91起,这样高密度的检查将一直持续到过年。

  自醉酒驾驶入刑以来,醉驾案件成为了余杭区人民法院手里的常见案件类型之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老生常谈了,但总是有人喝酒后心存侥幸,也有个别的驾驶员屡教不改。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大众对于酒驾的违法性、醉驾的危害性仍然认识不到位,这也是酒驾、醉驾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笔者挑选了余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四个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案例一】

  酒后驾车,“敢做不敢当”

  2015年1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小丁饮酒后驾车回家,行驶至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路口时,不料与前方小沈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小丁这才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于是在双方下车查看情况时,小丁借称“找老板处理”便溜之大吉。民警接到报警后赶来时,仅有小沈无奈地守候在现场。约十分钟左右,一名汪姓男子匆匆跑来并自称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实为顶包的好友),小丁随后也来到现场。小沈立马指认该汪姓男子并非刚才的肇事驾驶员,反而小丁看起来比较像,但是小丁坚决否认小沈的指认。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小丁身带酒气,便对小丁进行了呼吸检测,测得酒精含量为2.01mg/ml,随后又将他带至医院抽取了血液,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19mg/ml。

  第二天,民警又找来小丁进行询问,他仍然否认醉酒驾车。于是,民警调取周边监控,经仔细辨认后发现小丁正是那名肇事驾驶员。2月9日小丁被公安机关传唤接受调查后,承认了醉酒驾车事实。

  最终,余杭法院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丁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案例二】

  虽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2014年10月16日凌晨,小陈在酒吧喝完酒后开着小轿车回家,当他行至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龙王塘路与木桥浜路交叉口时,不料被设卡查酒驾的交警拦下。经现场呼吸检测,小陈的酒精含量为1.17mg/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即就被带至医院抽取了血液,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确认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mg/ml。民警将小陈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发现小陈使用的驾照并非其本人的,而是其弟弟的。

  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得知,小陈驾驶的这辆车实际是他弟弟买的,但登记在小陈名下,他弟弟的驾驶证平时也都是放在这辆车里。小陈之前曾有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但因违章被交警队扣留,后来参加几次理论考试都没有通过,所以就没有驾驶证。小陈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当时被查获时,驾驶证已被注销,因为“害怕被加重处罚”,就“头脑发热”将车里其弟弟的驾驶证拿来顶用。

  最终,余杭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陈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例三】

  危险驾驶,进退两难

  2015年5月3日晚上8点半左右,小黄饮酒后开着自己的无照摩托车回家,行至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与圆满路路口时,突然发现前方30米左右有交警设卡检查酒驾。小黄心里一惊,立马掉头开溜,但前方的民警已经注意到他这一反常的行为,一边鸣哨一边大喊让他回来检查。小黄听到后觉得“实在太难为情了”,于是又掉头开了回去,停靠在路边小巷接受检查。经现场呼吸检测,小黄酒精含量为1.54mg/ml。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确认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12mg/ml。

  最终,余杭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二千元。

  【案例四】

  醉酒驾车,酣睡马路边

  2015年4月24日晚上9点左右,瓶窑中队交警接群众报警称: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桥街上联合银行门口,有一男子骑摩托车摔倒,人受伤,请处理。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发现小杨头部受伤。民警将小杨送至医院进行包扎处理,期间发现小杨身上有较浓的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嫌疑,即对其用呼吸式酒精仪进行检测,结果为288mg/100ml。随后医护人员抽取了小杨的血液,经检验,小杨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02.1mg/100ml。

  第二天,小杨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小杨自己回忆,昨晚他与同事在瓶窑镇一家“河南小吃”吃饭,喝了半斤左右30-40度的烧酒。吃完饭后,他驾驶着自己的摩托车想开回家,但是大约行驶了一百多米路就“感觉自己开不动了”,于是他就靠边停车休息,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摔倒在地”。真是喝酒误事,小杨也对自己的行为既尴尬又后悔,并且表示再也不会做这种傻事了。

  最终,余杭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杨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在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大量醉驾类案件中,逃避检测的现象十分常见。与朋友调包、弃车逃跑、与检查人员套近乎等方式层出不穷,更有一些涉案人员采取强硬措施,抵抗检查以逃避法律制裁。从案件审理看出,醉驾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然而,侥幸之中的安全是偶然,只有“滴酒不沾”,才能“人车平安”,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切忌以身试法!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4 醉驾百态 警醒司机 2015-11-20 4074248 2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