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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微新闻

爷爷留下的猎枪藏了30年
偷偷去打野猪被逮个正着

  牵着猎狗,拿着几把“古董”猎枪,兰溪马涧镇3个村民悄悄来到山上打野猪,结果刚走到山脚,就被排查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12月中旬,兰溪市公安局马涧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工作中了解到,辖区有村民进山非法狩猎,且携带猎枪。

  12月27日早上9点左右,进行排查的民警发现,一村民用三轮电动车载着六只猎狗,后面还跟着一辆轿车,共有3人,行迹十分可疑。

  随后,民警从轿车的副驾室内搜得两支猎枪以及猎枪弹、火药等。

  3人都是50多岁,当地村民,其中一人交代,上世纪80年代,市面上还能买到猎枪,当时他手头有5把猎枪,后来政策规定个人禁止持有枪支打猎,其中4把装土火药的猎枪被警察和乡联防队上门收缴了,其中一把装猎枪弹的猎枪藏得隐蔽没被发现,一直存放至今,他甚至都没对家里人提及。

  另一人交代,枪是其爷爷留给他的,年幼时他跟爷爷第一次进山打猎,用的就是这支土火药枪,一直舍不得上缴。

  三人年轻时曾一起进山打猎,对搜寻野猪自有一套,枪支严管后,就再也没有进山打猎了,近两年他们又约在一起偷偷进山,先后抓到了五头野猪。

  目前,他们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我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因此,在我国除法律规定可以配备枪支的单位和人员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否则,即视为非法持有。如因历史原因家中存有猎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

   通讯员 童琳 本报记者 傅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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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去打野猪被逮个正着
2015-12-30 4118522 2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