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天价赔偿案,中国该学点什么
本报评论员 魏英杰
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美国密苏里州的法院判决全球知名企业强生公司必须向一名女子的家人支付7200万美元赔偿金。这名女子于去年罹患卵巢癌去世,被认为与她长达35年以上持续使用强生生产的婴儿爽身粉和沐浴露有关。
由于这些产品以滑石粉为基本原料,消息在国内引起很大关注。滑石粉在化妆品、护肤品和沐浴产品中使用广泛,特别是婴童和女性更经常接触到。人们不免会有疑问:使用含有滑石粉的这类产品,真的会致癌吗?这其实是一个老话题。网上流传的许多文章都把滑石粉视为导致女性患卵巢癌的元凶之一。而根据2014年一项女性受试者多达61576例的较新研究表明,女性会阴部使用滑石粉并不增加卵巢癌发生风险。不过,以往含滑石粉的粉状护肤品中多数含有石棉,而“含石棉的滑石” 则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致癌物。
也就是说,对于滑石粉是否导致女性患卵巢癌,并无明确科学结论。但如果相关产品因原材料问题而含有石棉,那就另说了。目前,美国并未禁止含滑石的爽身粉等产品,或表明正常情况下使用相关产品是安全的。这样说来,美国法院为何还判处强生天价赔偿?这是因为患者长期使用相关产品,二者存在明确关联,更重要的是,这是由陪审团作出的判决,只要多数陪审员认为强生应为此案负责,强生就输了。
那么,这一案件对国内是否有借鉴之处?当然有。就产品本身而言,应加强对含滑石粉成分护肤品的监管力度。实际上,早在2009年国内就曾发生某婴儿品牌爽身粉被爆含有一级致癌物石棉成分的“滑石粉事件”。当时国家药监局紧急叫停了使用非化妆品级滑石粉原料生产的化妆品。对此,有必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不能让这类违法产品冒头。
从这场官司来说,其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的惩罚力度,也值得仿效。在国外,对类似消费类案件,消费者经常要求高额赔偿,并得到法院支持。这次美国法院判处强生支付的赔偿,包括1000万美元的实际损害赔偿,以及6200万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国内对类似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一般不高,消费者的高额索赔也往往得不到支持,导致执法震慑力不足。对这类维权案件,不能再雷声大、雨点小,否则会让违法企业心存侥幸。此外,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如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相对企业而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地方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为保护企业而不积极作为,消费者将无力抵抗违法企业。
强生公司在美国遭遇天价赔偿,我们并非无所事事的旁观者。最起码的,有关部门是不是该去查查看,其国内同类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