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做手脚圈钱 客户要警惕
海薇/文
POS机做手脚圈钱 客户要警惕
阿华,28岁,江苏阜宁人,是一家电子产品公司的老板。小徐,是该公司的员工。两人本是受银行委托安装POS机的技术公司人员,却因贪念动起了歪脑筋,成为了阶下囚,想起那段往事,悔不当初。2015年5月,海宁一家珠宝店的张老板想装一台POS机,银行把这笔业务交给了阿华所在的公司,由阿华负责做机器,小徐负责入件。阿华偷偷告诉小徐“POS机绑定我们公司的,不要绑定客户的。”
“这样不符合规定的吧,装了公司的账户,钱就到不了客户账户了。”小徐说。
“我要用这笔钱去购买POS机裸机,钱之后会还的。小徐你如果不做的话,就不用在公司上班了。”迫于无奈,小徐应允了阿华交派的事情。
5月23日,阿华和小徐到店安装POS机,张老板问道:“能不能POS机的手续费低一些呢?”阿华回答道:“当然行,只需要一次性在POS机上刷卡20万,之后就能永久免手续费了。你过几天会收到手机推送的信息,20万直接到你绑定的银行卡上了。”疏忽大意的张老板相信了阿华的话,立马在POS机上刷了20万。第二天,张老板的钱却没有到账。他发觉不对劲,询问阿华什么情况,阿华说过几天就到了,张老板不断追问,阿华却一直推脱。张老板找到银行反映,经查询后发现20万刷到了阿华的账户,这才发觉不对劲。
据悉,2015年5月11日,阿华在为嘉善一家酒店安装POS机时,又以同样的手法,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窃得他人资金20万元。尝到“甜头”的阿华,在2015年5月28日,又趁退修POS机时,偷梁换柱,修改了POS的账户前端,换成了自己的公司账户,窃得被害人8万余元。
海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9万元,被告人小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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