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4月25日为森林禁火期
张京
清明节在即,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决定自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为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区辖行政范围内各林区。森林禁火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人在林区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野外吸烟、玩火取乐等非生产性用火和炼山、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烧地边草、工程用火等生产性用火及其他用火。对违反本禁令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将予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也特别提醒:清明节快到了,上山祭祖焚香烧纸,极易引发山林火灾。希望大家用更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之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不要乱扔烟蒂。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毛巾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 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