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定新任免一批干部
本报讯 3月29日至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杭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初审两件法规草案,审查批准各设区市报批的13件法规,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王永昌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4名省人大专工委负责人、两名厅长,相关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G20峰会场馆建设和筹备工作情况,会后举行了关于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方面的专题讲座。
本报记者 廖小清 冯怡
人事任免
(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马柏伟为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决定任命林健东为浙江省农业厅厅长
决定任命庄建南为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吴国潮、周广仁为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臧平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陈海鹰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郁勇为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批准过孟超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赵光君的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史济锡的浙江省农业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林、陈继松、刘国红的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张宝贵的浙江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张立彬的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许雁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吕惇仁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接受王永昌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批准陈海鹰辞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