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场应急照明“瘫痪” 平湖消防铁腕整改
刘苗苗/文
浴场应急照明“瘫痪” 平湖消防铁腕整改
刘苗苗/文
近日,平湖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突击夜查中发现,位于辖区的一家3层洗浴场所内,竟有半数以上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据悉,该洗浴中心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拥有30余个封闭包厢,客流量大且营业时间长。
面对严重的火灾隐患,大队执法立即向场所负责人询问缘由。“这个……我们平时也没注意,应急照明灯平时没有使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坏的啊……”面对眼前绝大多数应急照明灯都没无法使用的景象,该负责人支支吾吾,铁一般的事实却让其一时语塞,无法找出合理的解释。
“洗浴中心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物流大。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到顾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所发现情况的严重性向浴场负责人员予以严肃的说教批评,明确告知其违反的法律条文,同时要求其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并按照要求,尽快整改隐患。因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洗浴中心罚款处罚,并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购买并更换合格的应急照明灯,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该浴场负责人表示会立即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证应急照明灯正常使用,做好消防工作。
虽然此次“揪出”的火患立即得到了解决,也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其中暴露出的消防管理不到位问题却值得深思。平湖消防再次告诫提醒相关单位: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因小失大,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切记要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使用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否则一旦出现险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到那时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