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调解 律师说法
(浙江首元律师事务所 林浓律师)
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需要双方共同维护,这样才能圆满。而在传统家庭中,男人更是决定了婚姻的好与坏。因为小芳、小唐这对小夫妻的任性和莽撞,导致了这段感情走向了绝路。婚姻不是儿戏,只有双方相互关爱、相互包容,才能过得和和美美。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小芳愿意归还除去办酒席所用掉的彩礼钱共十万元。
1.小唐和小芳双方结婚仅仅办酒席而未去进行登记,显然均是有过错的。而小唐在两人同居期间仍与其他女人有染,是对感情的不忠诚,属于过错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小唐、小芳仅仅在农村办理酒席,并未在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在法律上还不属于夫妻关系,也不属于事实婚姻,他们仅仅是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
2.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得出,小芳应该返还彩礼。但已经用于办酒席开支的部分可以不返还。也有法院根据过错按照比例返还,并非是剩余款项全额返还。
律师认为,大家应慎重对待婚姻。当下年轻人的闪婚、试婚和同居等行为,均是对自己和对方的不负责任。发生纠纷后,往往是两个家庭都深受其害。
(浙江首元律师事务所 林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