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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微新闻

错上法院的失信黑名单
他在火车站买票遭拒

  4月7日,磐安的陈红星先生致电本报,说他买火车票时发现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不能买票。

  他感到莫名其妙,就到磐安法院了解,发现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欠了信用社80多万元不还,结果错把他列入了黑名单。

  陈先生表示,这已经影响了他的出行和生活。

错上法院的失信黑名单

他在火车站买票遭拒

  陈红星是磐安新渥镇金山村人,1968年出生,做的是药材生意,有时会跑到安徽江苏等地收购药材种子。

  3月11日,他去永康南站售票窗口,打算买一张去衢州的动车票,但被拒绝了,理由是他的身份证号在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陈红星觉得不可思议,“我没有犯法呀。”

  不过,当时他赶着去找媳妇,有急事,也懒得再计较,只好改坐汽车,还转了两趟车,折腾不说,钱还多花了不少。

  昨天,陈红星找到了磐安县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帮他一查,发现真是搞错了,原来,在磐安县新渥镇苦竹村,也有个叫“陈红星”的男子,向信用社借款85万未还,此外还有受理费、公告费未履行。

  两人名字一样,同镇不同村,年龄不同,对方是1977年生的。

  法院在发现错误后,也当场向他道歉,并承诺将尽快改正,将他从黑名单移除。

  “闹不明白,法院怎么会犯下这种错呢?”陈红星说。

  记者昨天也联系了磐安县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是他们工作失误,他们已向陈先生赔礼道歉,希望能争取他的原谅。

  工作人员介绍,陈红星这个案子,是2015年1月6日立案的。

  他们查询了该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执行书,发现上面的身份证号码都没错,但不知道为何发布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就出错了,变成了金山村1968年出生的陈红星。

  “一般案件判决下来,系统都是自动导入案子,不用再手动输入。”工作人员说,目前到底是系统问题弄串了,还是人工输入时把身份证号搞错了,或是其他原因,还有待调查。

  不过,他们已经联系了管理部门,在系统上将这点改过来了,“可能到购票系统那边会稍微延后一两天。”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不再出现类似差错。

  本报记者 傅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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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钱江晚报2016-04-0800010;12852236 2 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