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盔、口罩、撬棍
盗贼全副武装
深夜“洗劫”ATM机
彦明/文
钢盔、口罩、撬棍
盗贼全副武装
深夜“洗劫”ATM机
云南人张某来海盐十多年了,从最初的小泥工干到现在的包工头,一路走来,张某凭借肯吃苦的性子在海盐也算立住了脚跟。这几年,张某买了房,又添了车,把一大家子都接了来,日子过得也算是小康。
但近些年,张某觉得工程越来越难做了。2016年春节前,张某接的好几个工程的发包人都没有结清尾款。一来二去的,张某的资金链很是吃紧,底下的工人们催着他发工钱回老家过年,张某真是弄得焦头烂额。
2016年1月2日早上,张某又因为钱的事情跟老婆吵了一架,苦闷的张某心情很是低落。那天上午,张某把手头仅有的一点钱打给了手下的几个工友。看着卡里仅剩的几十块钱,张某越想越郁闷,自己辛苦干了一年什么没赚到不说,还要填补这么多亏损。
想钱想疯了的张某顿时萌生了一个念头,“把ATM机撬了,里面肯定有很多钱!”
为了不被人发现,次日凌晨2点多,张某悄悄起床,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来到白天踩过点的ATM机前。
张某先是破坏了ATM机的监控,然后开始用撬棍撬ATM机。但ATM机结构复杂,防盗设施非常严密,张某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找到钱。气急败坏的张某砸起了防盗门,一通发泄后灰溜溜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银行工作人员发现ATM机被破坏后报了警。公安机关在仔细勘察了现场后,将张某捉拿归案。经价格鉴定,张某砸坏的ATM机价值7万余元,被砸时ATM机内放有现金9万余元。
到案后的张某,为了能减轻罪责,竟辩称自己当时因为取钱取不出,一时冲动才砸了ATM机,主观上并没有要拿钱故意。
海盐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预先准备头盔、手套、撬棍等工具,并采用口罩遮面、遮盖车牌等方式掩饰身份,足以证明其盗窃犯罪动机,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达9万余元,考虑其系犯罪未遂,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彦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