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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3版:浙江新闻·微新闻

马主人承担摩托车主的医药费,两人都要向摩托车后座乘客赔偿

这起离奇的追尾终于调解好了

  俞先生在路上开着摩托车时,被一匹马追尾了。人仰马翻后,俞先生和坐在后座的同事都受了伤。俞先生和马主人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详见本报7月20日A14版)。近日,这桩有点不可思议的纠纷在姚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警司联调会的调解下,解决了。

  事发7月14日晚上7点55分,因为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7月25日,俞先生和袁先生找到姚庄司法所的老娘舅。

  俞先生说,事故造成他腿部擦伤,后座的同事脑部受到撞击,有轻微脑震荡,休养了20天,花去医药费7200元。马匹挣脱管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马主人袁先生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赔偿费用。

  袁先生认为,事发时自己牵着马,但俞某系酒后驾车,驾驶车辆经过时轰鸣声过响,使得马儿受惊,才导致追尾,双方应共同为事故埋单。

  交警部门也表示,法律规定马匹在被人牵拉的情况下是可以上路的,但此事故依法应不属于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不按照交通法则进行责任划分或赔偿。

  调委会知悉全部情况后,决定将此案按照人身损害的民事侵权行为进行调解。

  老娘舅认为,马匹归袁先生所有,袁先生应对其起到监管责任,而俞先生酒后驾车的行为也对后座乘客的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双方都有责任。

  老娘舅让双方都退让一步,早点解决纠纷。经调解,袁先生承担俞先生医药费用200多元外,赔偿后座乘客6700元,俞先生补偿该乘客4500元。

  日前,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同意支付款项。

  调解完毕后,对于俞先生酒驾及未携带驾驶证的行为,交通部门后续将着手处理。

  通讯员 杨晨 本报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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