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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21版:中国新闻·时事

广东中山“路怒哥”被刑拘

强行变道被追尾,掉头逆行多次猛撞后车
“路怒哥”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事发后,涉事双方曾表示互不追究

  8月3日,一段3分31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男子驾车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后,先是下车踩踏后车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后车,致双方车辆损坏。

  于是,这位广东“路怒哥”成了“网红”。

  昨天早上,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最新处理结果: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中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抓紧侦办。

  “路怒哥”被追尾后

  多次驾车冲撞对方车辆

  这几天,一段视频网上热传。这段秒拍视频就是与大众车发生纠纷的另一方行车记录仪拍下的。

  视频一开始,装有记录仪的这辆车正快要抵达一个十字路口;选择最左侧车道的这辆车,因右侧一辆白色大众向左实线变道与急刹车,而与大众发生追尾。随后,一花衣男子从大众车驾驶室里开门出来,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一个箭步跃上追尾车辆的车头。紧接着,视频的画面没作交待,但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以及疑似两个男车主之间的争执声。

  视频进行到46秒过后,身着花衣的大众车主做出了更为疯狂的举动——他将车驶到前面不远处的路口调头,然后加大油门逆向行驶,径直朝着装有记录仪的车辆迎面撞了上来。

  此后,大众车主不顾已经下车的同行女伴的劝阻,在装有记录仪一车车主“撞,用力撞”的挑衅声中,倒车、前进、冲撞,又如此反复了4次。

  在第5次撞击后准备倒车过程中,装有记录仪一车车主拿起一根棍状物品往大众车头猛地一敲,大众车主竟向右一把方向,转而朝着躲往绿化隔离带的对方撞去。这一撞差点将同样站在隔离带路沿位置的同行女伴撞伤。

  8月4日,中山警方通报,事发7月28日下午5时30分许,赵某(男,32岁,四川省广安市人,东莞某厂法人代表)驾车途经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交界路口时,违规压实线变道,与后方彭某(男,33岁,安徽省滁州市人)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赵某先下车后踩踏彭某车辆的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彭某车辆,致双方车辆损坏。经价格鉴定,彭某车损达1.9万余元。

  双方曾表示互不追究

  律师表示已危害公共安全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榄大队官微@菊城交警 7月29日下午就通报了这一“路怒症”引发的案件。通报称,28日下午,在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红绿灯交汇处,发生一起两辆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肇事后一名当事人因“路怒症”故意再撞对方轿车引发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小榄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处理。据了解,赵某和彭某分别来自四川和安徽,都是生意人,他们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打不相识,互不追究。

  当时,小榄交警大队已经将案情通报至镇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并将视调查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律师朱明勇在他看过这段视频后表示,大众车主的行为恶劣,性质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而且是驾驶高速交通工具,又是强行掉头,逆行冲撞,撞了一次又一次。”朱明勇认为,这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不管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朱明勇说,这种行为至少也构成寻衅滋事,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罪。而如果同时构成几种犯罪的话,应该是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所以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一种公诉案件,并不是说双方调解好了公安机关就不予追究。调解好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而对这种危险方法,国家应该介入追诉其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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