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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007版:萧山生活

不动产权证书登场 土地证房产证退出

  从9月18日起,萧山区全面进行不动产登记工作。今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将退出历史舞台,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

  关于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方方面面,笔者为您一一问来了,请注意阅读哦:

  Q:有些老百姓不明白,为什么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呢?

  A:不动产的种类主要有土地、房屋、海域、水域、林地等。在分开登记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样式,造成各种证书繁多。统一登记后,原来各类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内容集成到一本证书上,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管理。这样做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益、保障登记安全,权利主体行使物权权利更加方便,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责任,提高了登记质量。对老百姓来说,减少办事环节,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Q:9月18日起办证流程有哪些变化呢?

  A: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老百姓就房屋权利可以一并申请登记,领取一本证书不用再跑房管所、国土局两个部门提交两次材料,领取两本证书,只需要跑一个地方就可以了。

  当然,这两天由于限购政策出台等各方面因素,来大厅办证的人较多。为了合理安排时间,我们建议不动产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发证等流程办理,也可通过登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门户网站(https://www.xsland.gov.cn/)进行预约办理。具体申请资金资料、表单及相关要求,可前往办事窗口或者登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门户网站获取。

  Q:还有一个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那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房屋证土地证还有效吗?

  A:不动产统一登记证是为了形成更加高效统一的物权登记体系。因此,不动产登记不会给老百姓带来麻烦,不会影响老百姓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法律效力。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会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待今后在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也不会强制要求群众更换不动产权证书,不会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Q: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登记后可以去哪里查询呢?

  A:第一个环节就是提交登记申请书。在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办理登记;二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是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Q:请告知一下萧山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和办理地点,需要收取哪些费用呢?

  A:原由国土萧山分局各点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原由住建局房管处办理的各类登记业务等,自2016年9月18日起,在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国土萧山分局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萧山区市心北路880号农业大厦二楼)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0月18日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瓜沥镇政通路100号)和浦阳江(临浦)分中心(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不动产登记窗口也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至于费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老百姓的费用负担。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承担)40元/套。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

  Q:每本不动产证书都有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身份证,是这样吗?

  A:是的,目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将成为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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