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网上食品消费先行赔付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廉熙
近年多款饮食外卖APP风靡全国,动动手指就能手机订餐,美味与便利从未如此完美地结合。随之显露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为人们所关切。
黄廉熙委员觉得,“网购食品已经是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一定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关键是通过完善立法,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和技术保障,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网络食品销售隐蔽性强、经营门槛低、消息不对称、地域分散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使用常规手段外,还应该从监管思维和方式上创新。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虽然对网络食品销售作了相关规定,但仍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比如新法中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如实提供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但没有具体规定提供信息的时间。告知信息不及时,可能会造成消费者损失加重,因此有必要明确披露信息的具体时间。”
监管部门也要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技术优势,加强各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协同管理。搭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地区间网络食品安全联动处置和异地互动消费维权。此外,为了应对消费者维权难、成本高等问题,可以督促平台建立网上食品先行赔付基金,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