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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3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环保部门铁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7家企业受处罚,还有7家被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蔡杨洋

  在开发区环境综合大整治中,治水、治气都是重点。

  为了进一步落实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年初,开发区启动了“铁拳”专项环境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昨天,记者从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了解到,根据3月份废气检测报告,区内的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以及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目前,这三家企业已被立案调查。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开发区坚决重拳打击。今年一季度,区内7家企业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环保“三同时”及环评制度等行为被处罚,还有7家企业因涉嫌环境违法被立案调查。

本月废气检测结果出炉,三家企业存在废气超标

  近期,开发区环保局收到来自第三方检测和评估机构提交的废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3月14日,检测单位对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编号为2#A10-2的炼胶废气排放口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报告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44毫克/立方米。

  按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规定,非甲烷总烃的限值标准为10毫克/立方米。也就是说,该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3倍多。

  另外,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的超标污染物,也是非甲烷总烃。在3月21日开展的抽样检测中,10#密炼机排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3.3毫克/立方米,超过了限值标准。

  非甲烷总烃通常指除甲烷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大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超过一定浓度,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还会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光化学烟雾。

  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的超标项目是臭气浓度。从3月1日取样检测的情况来看,企业1#高浓度废气排放口的臭气浓度为7328,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6000限值标准。

  目前,环保局已对这三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如果这三家企业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属实,要被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将被责令限制生产。

环境执法力度再升级,一季度已处罚7家企业

  年初以来,开发区开展“铁拳”专项环境执法行动,这是开发区环境执法力度的再升级。

  “铁拳”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以区内产生特征性异味的重点企业和不配套、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打击无环保设施企业和作坊。

  环保局联合第三方检测和评估机构,加大对国际香精香料等重点企业的废气检测频率。同时,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利用夜间、周末等非工作日开展突击检查。就在昨晚,环保局全员出动,对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了检查。

  工作人员说,环保局将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执法保障。“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我们将从严从快处理,严格根据《环境保护法》落实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措施。”

  截至目前,环保局已处罚7家企业,并对7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作坊)进行了立案。

  一季度已处罚企业7家:

  1、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杭州元成南路加油站:由于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施,被处罚28000元;

  2、杭州旭化成氨纶有限公司:由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100000元;

  3、杭州铃木燃气具有限公司:由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77322元;

  4、杭州岛文机械有限公司:由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100000元;

  5、杭州矢崎配件有限公司:由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20376元;

  6、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石加油站有限公司:由于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施,被处罚28000元;

  7、浙江福发纺织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被处罚70000元。

  一季度已立案调查企业(作坊)7家:

  1、杭州金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浙江双正印刷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保“三同时”、环评制度;

  3、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4、杭州国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6、王金红: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7、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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