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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嘉兴生活

十四万事故赔偿款 历经十三载终落定

  十四万事故赔偿款  历经十三载终落定

  日前,平湖法院顺利执结一起13年前的交通事故案件,147510.37元赔偿款全部到位。该案历经两代执行员,前后横跨13年,正是执行法官的不放弃,一如既往对该案的关注与执行,使得这笔赔偿款全部到位,这14万来的如此不易。

  2003年11月,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独广线上与下班回家的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蒋某十级伤残,先后住院59天。后平湖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此事故作出鉴定,金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后双方起诉至平湖法院,平湖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金某承担147510.37元的赔偿款。

  判决生效后,金某并未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蒋某于2004年12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金某没有履行的意愿,后金某与妻子离婚,自己也放弃了原先在保安公司的工作,并外出不归,电话不通,从此“人间消失”,执行人员多次寻找金某未果。

  因蒋某发生事故后,家庭经济困难,又无经济收入,生活十分窘迫,蒋某时常向法院反映情况,法院也对此案也投入了较大的关注度,因工作需要,原先该案的承办人员调离了岗位,法院马上安排新的执行人员跟踪此案。

  此后的每年,执行人员都会通过网上财产查控系统,定时对金某的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调查,关注金某农村老家的房屋是否有拆迁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金某的惩戒力度,也将金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方面,执行人员也积极寻找金某的下落,先后于2011年、2014年、2017年去金某所在村委会了解金某的情况,去金某老家向邻居打听金某的下落,希望能得到有利的信息,但结果都不尽人意。

  苦心人天不负,就在近日,平湖法院通过技术手段发现金某出现在独山港镇某旅馆,平湖法院立即出警,将金某拘传到法院,此时金某仍无意向支付赔偿款,遂法院对金某作出了拘留了15天的决定。随后,金某家人来到法院替金某支付了14多万的赔偿款及执行费,总计148940.37元。历经两代执行员,前后横跨13年,这笔沉甸甸的执行款终于全部到位。

  顾伟慧/文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3 十四万事故赔偿款 历经十三载终落定 2017-04-07 钱江晚报2017-04-0700013;钱江晚报2017-04-0700014 2 2017年04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