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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2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户外广告,这样设置才对头

  上一期执法大队小讲堂给大家讲了如何规范设置户外招牌。今天第二期,我们来说说户外广告设置需要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同样也会有详细的图解说明,依据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公共交通工具、低空飘浮物等载体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及公益宣传设施。

  下沙的商家要注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进行审批备案。

  审批办理地点:幸福南路1116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H区城管办窗口。

  审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审批由城管办、区文明办、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部分)

  1.户外广告公益内容的面积不少于四分之一,播放时间不少于总时间的四分之一。

  2.广告设施凸出墙面距离不得超过0.5m,不得妨碍通行及消防安全。

  3.在建(构)筑外墙设置广告严禁遮挡窗口、影响建(构)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4.建(构)筑物玻璃幕墙不宜设置广告。

  5.电子走字屏:

  (1)沿街房屋门面小于9m的单位不得设置电子走字屏。

  (2)主要道路交叉口不得设置影响交通的电子走字屏。

  (3)一家单位仅允许设置一块电子走字屏。

  (4)电子走字屏不得悬空设置,宽度不超过0.6m,长度不超过店家门面,走字屏底部距地面应保证至少2.5m的通行高度。

  (5)电子走字屏宜采用黑底红字或者黑底白字。      本报记者 王舒畅


钱江晚报 今日下沙·开发区 q0002 户外广告,这样设置才对头 2017-04-14 钱江晚报2017-04-1400015;3457598|;3457595|;3457597| 2 2017年04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