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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2版:嘉兴生活

不付中介费 房东被起诉

  不付中介费  房东被起诉

  南湖区一家中介公司的店长向我们反映,有个房东卖房子,买家付了定金,也签了合同,没想到房东突然毁约,赔了买家违约金,却不愿意给他们中介支付费用。没办法,中介公司只好把房东告上法庭。近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三月,被告贺先生把嘉兴宝格丽公馆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挂在嘉兴一家中介公司卖。没过几天,有位宋女士看中了这套房子,双方谈妥价钱,最后以108万元成交,折合每平方米13000多元。双方签订合同,宋女士当天付了5万元定金,并且约定,4月20号之前过户。结果一个月还没到,被告贺先生就反悔了,他跟买家宋女士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买家宋女士,贺先生直接退五万元,赔五万元,对方也就不再追究。但是中介公司这边,贺先生就不愿意出钱了。按照合同,如果是卖家违约,中介费要卖家承担,如果按照房价的1.5%计算,也就是16200元。但是房东贺先生认为,房子并没有成交,中介公司也没有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这笔中介费是不用给的。“如果他们真的是尽职尽责地做到了中介的服务,我觉得中介费是应该要给的。但是我认为他们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贺先生说。

  可中介公司方面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既然合同已经签了,就要照合同办事。“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我们中介也是出力的,包括很多员工放弃了休息过来卖房子,说白了也是为了赚钱,也是很辛苦的。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也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能因为你反悔了,房子不卖了,就把中介费都赖掉了。”中介公司店长张先生说道。

  因为这笔中介费一直要不到,中介公司直接把贺先生告上法庭。由于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贺先生的老婆曾女士也成了被告。中介公司方面要求贺先生夫妻,承担中介费、贷款服务费以及赔偿,总共23000元,而被告贺先生只同意稍微给点“意思意思”。“按照他的意思,就给个一千两千就好了,那我觉得这跟我的劳动付出完全不成正比。我觉得23000元这个价钱比较合理。”中介公司店长张先生说道。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小新说:今年以来,嘉兴的房市越来越火爆,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纠纷。但是在这个案件上,我认为卖方应该承担较大责任,不能说房子不卖了就赖中介费了。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2 不付中介费 房东被起诉 2017-06-30 钱江晚报2017-06-3000012;钱江晚报2017-06-3000013;4448541 2 2017年06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