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
都会被纳入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是个人、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对人们的工作生活、企业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
近日,记者从开发区房管部门了解到,根据《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登记管理目录(2017年版)》和《杭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道的事项清单(2017年版)》,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有重大过失等行为,都会纳入信用记录。
居民或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且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信息,已被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登记管理目录。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预期不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并且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那么该业主的姓名、证件号、物业服务费等信息都会被纳入到公共信用信息中。
“这是对业主的一种约束。希望以此营造依法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的社会氛围,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工作人员说。
对物业服务企业,也有相关约束。根据《杭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道的事项清单(2017年版)》,全市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这份信用“红黑”名单,将影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据介绍,在从业过程中因工作业绩或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奖励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被列入守信“红名单”。
在从业过程中存在六种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十二个月内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两次(含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在从业过程中因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违反法规政策,违背社会道德、协议和承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有重大过失等行为,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通报批评的;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的。
“信用‘红黑’名单的确认,有相关程序规定。”工作人员说,今年起,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停止了,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规范物业鼓舞企业行为的重要手段和管理途径。“我们物业科将结合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符合‘红黑’名单认定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信息完整准确。”
本报记者 蔡杨洋 通讯员 虞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