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冈仁波齐》和《一个人的朝圣》
信仰:《冈仁波齐》和《一个人的朝圣》
十一个人,历时一年,两千多里的朝圣之路从普拉村到冈仁波齐神山。一个人,历时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郡纵贯整个英格兰。不管是张杨的电影《冈仁波齐》还是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都细腻地记录了一个一个为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或者说是别人看来的信仰去磕长头,去“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
和八千米的藏区高原一样,和人类新生儿的孕育一样,死亡也是一个人们难以触碰,惯于回避的话题。从撕心裂肺声势浩大地哭着落地,到呼吸渐弱奄奄一息永远地沉睡过去,这中间每个人都要在琐碎的喜怒哀乐里翻山越岭,要在慌乱的十字路口左顾右盼。第一次好奇地打量大自然,第一次拖着行李箱离开家,第一次弯起手臂托起柔软的孩子,生命的旅程因为马不停蹄的寻找和收获而变得如此奇妙和伟大,这是活了二十年的我所理解的生命。撇开藏族文化和宗教信仰不谈,单单是从普拉村十步一磕头走向拉萨的冈仁波齐,实在是普通的观者所无法想象更无从评说的历程,芸芸大众的生命里鲜有朝圣这个高级的词汇。于是电影散场后我急忙求助于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其中一段话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也许朝圣便是朝着寻找真我的路上前行。与尼玛扎堆同行的仁青晋美,在扩建新房运送木料的途中出了车祸,致使两死一伤,不但卖掉汽车和牦牛,还欠下了二十多万的债务,为了还债全家人疲惫不堪。一蹶不振多年的仁青决定前往拉萨朝圣。可是在这途中,遇到建筑新房的藏民,他主动加入帮助修葺别人的房屋,他没有逃避曾经的灾难,他选择相信命运。就像失去儿子的哈罗德遇到与儿子说话相似的维尔夫时,他告诉维尔夫自己怎样总结灌木植物和天空气象的变化规律,告诉他低空层云和鹅卵石一样的高空卷云有什么区别,他在弥补从前没为戴维做过的事情,他有太多想教给维尔夫。仁青晋美对自己太不公平的命运有许多疑惑想要质问,可是一旦回到公路上他便只相信脚下的路。
另一个印象深刻的人物是屠夫江措旺堆,第一次出现是帮尼玛扎堆宰杀牦牛,回去的路上他喝醉了酒,想以此减轻内心的罪恶感。听说尼玛一家要去冈仁波齐神山朝圣,他不顾腿上的残疾加入队伍。在磕长头的公路上,江措旺堆看到眼前爬行的昆虫,安静地聚精会神地盯着它慢慢走过,比起吃素的人日日去佛堂跪拜,我倒更愿意相信这个屠夫的虔城之心,也在那一瞬间明白了何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我惊讶沾满鲜血的双手是如何与赤子般澄明的眼睛同时长在江措旺堆身上。
我们这一代的青年听过的教诲、鸡汤、励志是最多的,我们习惯于全身心地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成长,或是亲戚家的孩子或是同班的同学,总有一个优秀的模范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跟着被寄予厚望,开足马力的浩浩大军,于是最后获得了印章一样的复刻人生。跳出我们开好模板的生活,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我的二十年,发现自己对生活一直有很狭隘的偏见,觉得富裕、美貌、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就是成功的、幸福的。朝圣也好,单纯的行走也罢,把目光的景别拉大,才惊觉生命是多丰富的事情,七十岁涂口红穿露背的老妇、皮肤晒得黝黑得南法姑娘、坐在咖啡吧角落里码字的蓬头青年、海滩上跳弗朗明哥的胖小孩……这个湛蓝色的星球是如此生机勃勃而又从容不迫。 沈育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