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嘉兴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11月22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嘉兴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举行嘉兴法院首部执行微电影《我的执行》首映仪式。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 年全国“两会”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一年多以来,嘉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创新执行机制,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
全市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均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确定为2016和2017 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院领导协助抓、执行局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2016 年,全市法院办结执行案件24302件,人均结案213.18件,执行到位金额约50亿元; 今年1-10 月,办结执行案件23807 件,人均结案195.14 件,执行到位金额约71亿元。
执行工作成效的取得,除了法院的努力外,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举全市之力向执行难宣战。同时,具有协助法院执行的各部门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银行等机构都与法院建立了网络查控机制,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就可以通过电脑直接发送查控请求,协查机构通过网络反馈信息,大大减少了执行人员的工作压力,以便有更多的精力放在线下查控财产、被执行人及财产处置上。今年1至10 月,全市法院司法网拍率100%,成交金额45.43亿元,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
不可否认,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难以实现。这主要缘于两方面的原因:一部分被执行人缺少诚信意识,有意赖账,俗称“老赖”; 还有一部分当事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们称之为“执行不能”。针对“执行不能”的案件,我们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认定暂时无法执行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并进行单独管理,定期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立即恢复执行。而针对“老赖”,在加强执行财产调查、处置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控制、处分车辆1018辆、房产1766 套、土地使用权720 宗,限制出境23人次,司法拘留2704人次,罚款194 人次58.27 万元,纳入失信名单15143 人,以“拒执罪”将22 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
此外,全市法院已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的名单,通过专线推送至嘉兴市公共信息中心和市信用平台,用于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每2个月在媒体上集中曝光“老赖”名单。通过一系列举措,助推诚信建设,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行为是公害,依法执行是公益”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