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放出来又作案,他躲在公厕还是难逃被抓
才放出来没几天,骞某又因偷盗电动车被抓了,抓他的还是白杨派出所的民警。
去年12月底,骞某从看守所里放了出来。闲晃了几天后,他没想着安安稳稳找份工作,又打起了“重操旧业”的主意。“像我这种没什么文化,又进去过的人,一般公司都不要,太苦太累的活,也不想干。”
于是,骞某揣着一把螺丝刀,四处开始寻找起目标。这次,被他看上的是某商场周边,一辆车轮没挂锁的电动车,骞某手法熟练地撬开挡板搭线点火,大摇大摆把车骑走了。
得手后,骞某找了家二手电动车店,以几百元的价格把偷来的车卖了。身上有了钱,骞某潇洒地过了几天“好日子”,钱花完了就再次出去作案。
“顺风顺水”做了3次案,骞某开始沾沾自喜起来,却没想到白杨派出所民警早已暗中盯上了他。
原来,骞某第一次作案后,白杨派出所就接到了报警。通过调查,办案民警很快就锁定了他,并加强了对商场周边的巡逻检查。
就在骞某第三次作案后,民警马上就发现了他的踪迹,并根据之前掌握的线索,推断出了他的行踪。“我们分析前面两起案子,发现他都是在上午出来作案,得手后会先把车子骑到2号大街的一处公厕里,对车辆进行冲洗和充电。”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带领队员直奔该公厕,将骞某堵在了里面。
人赃并获,骞某无从抵赖,如实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目前,骞某因盗窃电动车已被白杨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外出还是回家,应将车停放到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切记车上加装两把质量好的车锁,停车时前轮上环型锁,后轮上U型锁。如果附近没有停放点,可将车和难以移动的固定物体锁在一起,方便的话最好把电瓶带回家中存放。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修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