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首家民办学校
获得事业单位“身份证”
金华市首家民办学校
获得事业单位“身份证”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章启东
1月10日上午,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标志着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成为金华市第一家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
探索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金华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充分酝酿和审慎准备,金华市婺城区于2017年6月份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决定率先在教育和医疗领域试点,目前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作为金华市婺城区的首家试点单位,已根据《金华市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暂行办法》完成了事业单位登记,标志着金华市婺城区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正式确立。
通过建立健全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社会力量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合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使其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享有社保、收费、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府扶持政策。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这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丰富社会公益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