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花男孩该不该得30万善款,局长说了不算
本报评论员 高路
2018年伊始,云南省鲁甸县转山包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王福满顶着“冰霜”上学的照片引起网友关注,称其为“冰花男孩”。随后,社会捐赠30多万元。冰花男孩一个剪影让云南昭通山区学生成为注目的焦点,而他引来的30万元善款却成了当地不大不小的一个问题。有网友质疑“社会捐赠30万多元,‘冰花男孩’只得500”。这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满,认为当地在滥用善款。
鲁甸县教育局局长陈富荣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30万元将用于解决类似小满一样的孩子们的问题,让大家都能够分享。“如果把30万都给了小满,这应该也不是捐赠方真正的目的,所以以点带面,让这个区域的孩子们都能够实实在在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善款因冰花男孩而来,从情感角度考虑,大家既然是被冰花男孩感动的,这善款也理应由冰花男孩支配。可是从物尽其用的角度考虑,这又不是理想方案。毕竟网友是冲冰花男孩而来的,也是冲跟他有着同样的遭遇的孩子而来的,冰花男孩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30万善款如果用于解决更多孩子的上学问题,无疑比单给一个人要好得多,能帮助的人也多得多。而且,据记者事后调查,冰花男孩的家境在当地还算可以,在村里属于中上水平,不存在因贫失学的可能。
30万元的突然降临,对这个家庭而言,未必是好事。这一点,其父亲应该是看得非常清楚的,他也曾表示不能给孩子一种不劳而获的希望。
可无论怎么分配,当地教育部门并没有权利私自做决定。是不是网友们的真实目的,也不是教育局长说了算。这事首先得遵从捐款人的意愿,捐款人如果指名是给冰花男孩的,就应该尊重捐款人的意志。虽然,这未必是最好的分配结果,但最符合慈善的精神。教育部门有倡导提建议的权利,但没有自作主张的权利。
当然有很多善款是没有明确标注用途的,有些善款数额本身就不大,捐助人也就没有较这个真了。那么对当地而言,事先说明就很重要了。应该把善款的募捐目的、可能的去向都说清楚了,让公众来决定自己捐或者不捐。以冰花男孩的名义募捐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把话说在前头,不能光公布一个捐款账号就了事了。把话说在前头,好过事后扯皮,让公众自行决定,好过替他们作主。
最忌讳的是界线不清,公私不分,打着冰花男孩的招牌,又干着完全跟冰花男孩无关的事。慈善事业不能有吃唐僧肉的想法,更不能有见者有份的念头,贫困学生需要救助,但不是以偷梁换柱的方式来募集捐款。否则哪怕钱都用在正路上,也难免让捐助人心存芥蒂。
公众的担忧说到底是对诚信机制的担忧,想看到善款完全用在孩子身上,更想看到的是善款能不能以一种规范、透明的方式运作。如果捐助人的意愿得不到尊重,局长说给谁就给谁,那么又如何去说服公众相信,钱一定会用在孩子身上呢?这无疑不是大家想看到的结果。这种不透明的做法对慈善事业非常有害。
以冰花男孩造成的广泛影响力,30万元的善款不算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深思之是什么在阻碍着爱心转化为捐助的行动?不知道有关部门有没有认真思考过这里面的问题。一些人不敢捐,一些人绕道去捐,一些人甚至上门去捐,都是信任危机下的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