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
试点“证照分离”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7个国家级区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新机制、新模式,并力争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2015年底,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去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国家批准的自贸区和有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四类国家级区扩大试点。目前,浙江已参照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成熟经验细化了方案,对我省对应的98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
通讯员 阙利明 沈雁 本报记者 马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