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4.2万,花掉2.7万
居住、医疗保健支出增速高
本报讯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2017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比上年分别快0.7、0.2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4137元,增长8.7%;人均经营净收入7123元,增长8.1%;人均财产净收入4742元,增长9.3%;人均转移净收入6043元,增长12.0%。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分别比上年高0.4、0.1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8818元,增长8.1%;人均经营净收入7669元,增长7.6%;人均财产净收入6911元,增长8.3%;人均转移净收入7863元,增长11.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比上年提高0.9和0.7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5457元,增长8.8%;人均经营净收入6112元,增长8.7%;人均财产净收入718元,增长8.5%;人均转移净收入2669元,增长12.2%。
2017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25974元的1.62倍,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36396元的1.41倍,连续1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13432元的1.86倍,连续3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从增长速度看,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9.0%快0.1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快于全国平均0.2和0.5个百分点。
另外,2017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79元,比上年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9%,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0.3和0.1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支出“七增一降”:居住、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为6993元、1696元和1346元;增速依次为14.0%、12.6%和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924元,比上年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0%,增幅比上年高1.3和1.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93元,比上年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2%,增幅分别比上年回落3.6和3.7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 张云山 通讯员 葛小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