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建德浙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系列案
2017年10月26日,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浙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强制检定,检定发现市场内20家经营户涉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市场内20家经营户自行购买“凯丰”“香山”“香海”、“风华”牌等不同品牌的计量器具,用于市场内的蔬菜、水果等经营活动,经检测20家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存在计量的偏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属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