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启动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开发区2018年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启动。
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申报的对象,必须符合6项基本条件:
在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满5年以上,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实施质量管理(其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营绩效优异,申报期上一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省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别前列;
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在推进员工创业再创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方面,居省、市同行业或同类别前列;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
此外,申报企业在近三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在各级依法进行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检查中,不能出现涉及安全、环保、节能及主要特性指标不合格;不能发生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其他组织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
企业(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可在2018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质量管理科)。
申报此次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联系。
区评审办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茂大厦2407室。联系人:郑海燕、史小雄。电话:0571-86871672。
本报记者 汤晓燕
通讯员 史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