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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05版:桐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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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生态葬,桐庐这样干

莪山乡沈冠村树葬
分水镇新龙村公益性生态墓地
江南镇盆景葬效果图
推行绿色殡葬大型宣传活动图片

  漫步阆苑高山小道,水声潺潺,宛如音乐缭绕;亭台楼阁错落,四周绿树掩映,白鸽从头顶掠过,不时传来多种鸟类的鸣声,让人仿佛置身江南园林。这就是该县生态葬区其中一幕。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是一年清明到,这是个传统的祭祀日子,人们都会选择在这天进行祭扫活动,缅怀先辈。近日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祭扫方式;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加强殡改宣传,推进绿色殡葬

  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今年我县将在乱建坟墓得到全面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方式。

  方向东 季云平

桐庐模式破解“天下第一难事”

  迁坟、征地、拆迁,有人说是“天下第一难事”,而拆除乱建坟墓,更是难上加难,可在桐庐却顺利推进。

  去年5月份以来,桐庐县以创建颜值高、气质好、国际范的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组织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不到半年时间,全县乱建坟墓共迁移、拆除、整治3439座,其中迁移2601座、拆除460座、绿化覆盖46处319座、整治59座。创造了整治乱建坟墓的“桐庐模式、桐庐速度”。

  ★全民动员,做到“拆前稳”

  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关乎民风民俗,敏感性极强,工作稍有疏忽,极有可能引起纠纷,甚至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各镇街、村干部实行全民总动员,采取逐户上门、流动宣传车、万人签名、文艺晚会、电台广播、电视公益片等形式立体开展宣传,一周时间入户宣传113673户,发放通告95938份,悬挂横幅标语575条,流动宣传音频响彻在镇村每一个角落。县级新闻单位集中时间、集中报道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典型事迹、好人好事等新闻稿件。做到了报纸有文章、电台有画面、广播有声音。

  同时全县107个单位18961名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率先签订《乱建坟墓自查承诺书》。明确按照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的顺序,逐层推进。

  ★全程跟踪,做到“举措实”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桐庐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创建整治工作微信群,在群里实行“销号管理”“每日通报”,一户一户盯,一座一座拆,以视频和图片形式反映工作进度和效果,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督阵,经常在微信群里为全县民政干部点赞、鼓劲、加油,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做全县民政干部的坚强后盾。

  镇村干部对拆除乱建坟墓的家庭逐户“回访”,听取和帮助解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化解不良情绪,进一步宣传殡改新风尚,进一步理解支持殡改工作,回访率100%。

  民政、国土、农林等部门组成规划审批组,在原有的327处公墓点基础上,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规划,实地勘探,与镇村共同研究,做好公墓选址,莪山畲族乡还创新举措,率先推出树葬区,鼓励群众实行骨灰树葬深埋。

  ★全员参与,做到“拆除快”

  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桐庐坚持把一线作为锤炼铁军的训练场,全民参与,来做实做好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逐级布置,统一思想认识。

  民政与镇街加强联动,成立一个业务指导组、5个联系指导组直接参与一线工作。特别是在江南镇石阜村等集中助拆活动中,民政、公安等多次参与研判,商议整治方案,谋定后动一举打响集中整治攻坚战,2天集中拆除乱建坟墓近百座,为全县面上推进树了标杆,提前稳妥完成乱建坟墓清零任务。

  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与镇街民政干部坚持“白+黑”“5+2”工作作风,不怕苦、不怕累,战斗在专项清理整治一线,依照 “稳、实、快”坚定不移地有序推进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攻坚战,强化镇街道责任主体担当,坚持面上大张旗鼓,强化点上克难攻坚。

  群众是这样评价的,是民政铁军的努力工作,才能取得目前的成果;是民政铁军的辛苦付出,换来了殡葬的规范秩序;是民政铁军的坚忍不拔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附:桐庐县农村公墓

  建设资金奖补办法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规划和建设的公墓,经验收合格,发放奖补资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建公墓应选择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作的土地上,避开“三沿五区”(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和农村居民点,并避开可视范围。

  ★新建公墓应按照《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殡葬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民政、发改、国土、住建、农林等部门会审,会审同意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鼓励各行政村按照生态公墓建设的要求进行农村公墓建设。墓地建设必须做到:墓区园林化、墓穴小型化、墓型艺术化,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5年后,墓区绿化率达到80%以上。

  ★生态墓地建设标准。墓穴规格:单穴深40cm、长40cm、宽30cm;双穴深40cm、长80cm、宽30cm。墓碑规格:厚4-5cm,倾斜度15度,单穴长50cm,宽40cm;双穴长90cm,宽40cm,墓碑横向间距60cm,草坪宽80cm;墓碑横向人行道宽150cm以内。草坪全部密植麦冬草,绿化率达到80%以上。

  ★骨灰堂建设标准:主体设计应为砖混平房或二层楼房结构,外观要体现古色古香的特点,楼房结构周边必须设置焚烧炉,附属配套要齐全,骨灰盒存放格规格:高40cm,长40cm,宽35cm。

  ★公墓建设完成后,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由县殡葬管理机构、乡镇(街道)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民政、农林、国土、财政、农办、住建、旅委、民宗等部门按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并确定奖补额度,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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