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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04版:桐庐生活

发在微信圈的自拍,竟然被人拿去卖?

不法分子购买他人照片用来诈骗,网络万象有点乱

  如今很多人都会在自己的微信朋友群里发布自己的照片,但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你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很可能被人盗用,然后出现贴吧、相亲网站、医美宣传、微商广告等处;更可怕的是,有人会用别人的照片来当成自己,并以交友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而这一切,照片的主人却浑然不知。

  以上所说的一切,都发生在了网络主播小安(化名)身上。调查发现,一些网友在微博、朋友圈等处晒出的生活照,被人拿到网络平台销售,后被一些买家应用到贴吧交友、网络征婚、医美宣传等场景中,以此进行社交诈骗。

  奇事——

  “美女生活照”:成网络商品

  小安是一个网络平台上的一名主播,有着近30万的粉丝。一年前,她发现自己的大量生活照片被淘宝商家拿来贩卖。

  通过搜索,记者发现在淘宝等平台上确实有许多商家在贩卖“美女生活照”。仅在淘宝网上,小安的照片的交易量就达到了783人次。记者进入贩卖小安照片的一个卖家店铺,发现店铺里上架了10款商品,皆是小安的生活照,贩卖渠道涵盖了淘宝、微信、QQ。

  卖家告诉记者,这些照片不定期更新,甚至还有小视频。付款后,记者收到了卖家的云盘链接,文件夹中有2500张照片和172个视频。其中,除了包含小安的自拍外,还有她与朋友的合照,日常拍的美食,以及她家宠物狗的照片等。

  记者对比发现,这些照片大多来自于小安个人的微信朋友圈,时间跨度从2014年到2017年。“三四年前,我玩快手做微商,在朋友圈加了5000人。”小安说,“我不知道是谁盗了我的图。”记者尝试在网络上查找了几张小安的照片,发现这些照片被广泛用在了贴吧交友、珍爱网征婚、医美整容等场景当中。

  个人生活照成为了商品,这让小安感到非常无力。她曾多次与贩卖照片的商家沟通,要求下架照片,结果商家下架几天后,又重新上架了。“他们的模式就是,在一段时间里交易几百人之后就会下架,然后再重新上架。”小安告诉记者。

  风险——

  骗子用于伪造身份:进行社交诈骗

  记者随后加了一位卖家的QQ,发现卖家的QQ空间里有比淘宝更多的资源,而女性的类型也从学生到孕妈不等。

  在商家手里,所有资源都可以变成商品——图中女性的微博地址也可以卖,明码标价50元。卖家在日志里称,买了微博来源,便可以获取实时图片和视频;有更多的图可以选择,以帮助买家打造不同形态的朋友圈。除了贩卖照片外,该卖家还提供100元一个的变声器、20元一条的变声语音服务。

  “变声器”、“自拍照”——低成本的变身工具成了网恋骗子的“帮凶”。小安告诉记者,曾经有骗子用她的照片在社交软件上以“转账便见面”为由,骗取了粉丝几万元。她对此非常愤怒,“真的很难想象生活里会有这么多骗子。”

  小安粉丝的遭遇并非个例。据《现代快报》报道,3月21日,南京江宁警方抓获了一名涉嫌以交友名义诈骗的嫌疑人王某。王某样貌平平,通过盗用“女神”照片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艺考生”,再配上甜美的声音,在社交软件中吸引了不少男网友。在与男网友的交往中,王某常以自己遭受逼债威胁为由借钱。2017年6月以来,共有5省9市的10多名男网友遭王某诈骗,涉案金额达60多万元。

  说法——

  卖家或侵犯肖像权:平台应及时处理

  对于上述乱象,记者咨询了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兰才。谢兰才表示,卖家的行为或已侵犯小安的肖像权,小安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网络平台同样需要负监管责任,必须及时处理商家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涉事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也要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向淘宝客服进行了举报,对方向记者表示:侵犯肖像权的商品是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投诉的。根据淘宝卖家服务中心里的指引,被侵权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3张个人近照,即可提交审核投诉。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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