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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3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发出元旦消费提示

  元旦将至,各大商家相继推出各类特价打折、促销优惠活动。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元旦期间消费安全,近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发出元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主动维权。

  ●注意查验包装标识。消费者在元旦期间外出消费时要多留个心眼,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时要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售后渠道等信息,特别是购买家用电器、玩具等节日商品时,要认准“3C”标志,注意包装上的警示标志或说明,严格按照商品使用说明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注意辨别真假优惠。年底到元旦是消费旺季,大小商家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但活动规则不一。因此,消费者在参加促销活动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对消费规则有疑问,一定要在购买之前与卖家确认,避免因对规则的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虚假打折促销或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注意支付信息安全。消费者在元旦期间使用移动支付时,要注意校对付款金额和收款方,避免因支付错误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扫码”,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号、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他人。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无论是通过网络消费还是线下实体店消费,要记得索要正规票据,并仔细核对交费清单,保存好消费证据,如发票、收据、消费明细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卖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汤晓燕 通讯员 徐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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