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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2版:今日下沙·开发区

开发区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
明天起全面推行

  本报记者 陈素萍 通讯员 刘伟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标准的工时制度。但有些岗位,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限制,不能享受正常的工作休息时间,比如:有生产淡旺季的企业,旺季一般需要职工连续工作十多个小时,才能安排休息。这些企业,要如何安排职工的工作呢?答案是:可以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

  去年9月7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文件中,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特殊工时审批实行清单式改革试点地区。接着,开发区积极贯彻改革精神,出台了特殊工时改革的试点文件,将48家企业列入首批试行企业名单。

  去年底,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发区正式出台《关于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指出:从2019年2月1日起,在开发区内全面推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什么是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答: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是指用人单位经人力社保部门行政许可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后,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经批准后,其清单内的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不再需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要求报批的一项制度。

  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改革的适用对象是谁?

  答:注册地且实际经营地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取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决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用人单位。

  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开展民主协商——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审批。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受理地址在哪里?

  答:1、《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表》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可不再提供);3、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决定书(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可不再提供);4、用人单位就实行特殊工时清单式管理开展平等协商的材料:(1)涉岗职工代表选举记录;(2)涉岗全体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3)会议记录、表决记录及表决结果。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受理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D区养老医疗综合进件窗口。

  改革适用对象之外的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特殊工时行政许可?

  答:初次申请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或者岗位清单内用人单位新增特殊工时岗位的,应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中服务指南的要求申报,同时可一并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材料。开发区人力社保局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并将其列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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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9379938 2 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