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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境内外币汇款
为何会少10美元

省消保委认为银行侵犯
消费者财产权和知情权

  本报讯 消费者在银行汇款时,明明被告知不需要支付手续费,可钱到账时却少了10美元。汇款行说“没有收”,收款行也说“没有收”,那少了的10美元到底去哪儿了呢?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收到一起消费投诉。杭州的沈先生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向女儿汇了一笔美元。在汇款时,银行明确告知他,因为他是VIP客户,这笔汇款是免收手续费的,可开户在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的女儿收到这笔钱时却少了10美元。沈先生向渣打银行咨询是否存在手续费,对方也明确告知没有收取。

  于是,沈先生找到了浙江省消保委。省消保委以书面《查询函》的形式,向两家银行进行查询。

  根据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1月24日给予的书面回复,他们在沈先生的汇款业务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他们也协助沈先生向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客服热线进行了查询,对方表示,该笔美元转账路径为: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该笔费用是由代理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收取。

  与此同时,发给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的查询函在对方已签收的情况下,于1月28日被退了回来。省消保委投诉部工作人员又拨打了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电话,但始终无法接通人工服务。

  省消保委表示,无论这笔费用由谁收取,事先都需要告知消费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费用,既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被类似收取费用的消费者应该不是个例。

  由于渣打银行没有给予回复,浙江省消保委已于1月29日支持消费者沈先生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两家银行(兴业银行杭州清泰支行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列为被告。据悉,目前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省消保委也将对此进行深入调查。

  通讯员 任倩影 本报记者 马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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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9534918 2 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