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遗失2014年7月24日发建德市川海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3018200006840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浙税联字330182094776992,公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建德市川海林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本公司,债权人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遗失2014年7月24日发建德市川海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3018200006840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浙税联字330182094776992,公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建德市川海林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本公司,债权人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