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嘉兴钱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伙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