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中国画大赛征稿启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西泠印社、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杭州市江干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三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中国画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事宜。
二、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以反映钱塘江两岸江、景、事、人特别是战天斗地、积极进取的弄潮儿精神和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成就及新时代美好生活等内容为主的中国画。
2、作品要求: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竖幅为宜,形式除整张宣外,也欢迎扇面、斗方、册页等各种形式的组画。
3、投稿对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海内外中国画画家和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4、费用说明: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评审费。
5、投稿形式:投稿以10寸照片的方式进行,进入复评环节后,需作者邮寄作品原件。复评落选退回原件;入展作者展览后退回原件;获奖作者不退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三、作品评审
由西泠印社聘请全国著名中国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评审。评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围作品300件,入围者由组委会直接通知本人邮寄原作参与复评(作品无需装裱),初评照片不退。第二阶段(复评),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含10件入围等级奖作品和20件优秀奖作品),复评落选作品随后退件。第三阶段(终评),10位入围等级奖作品的候选作者需进行现场命题创作,最终评选出金、银、铜奖作品。
初评时间:2019年4月中旬
复评、终评时间:2019年5月
评出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3件、铜奖作品5件,优秀奖作品20件,入展作品90件左右。
四、作者待遇
1、金奖作品奖金5万元;银奖作品奖金3万元;铜奖作品奖金2万元;优秀奖作品奖金1万元,以上各项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不退件,由组委会收藏并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入展作品展后退件,由组委会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与入展作品入编正式出版的展览作品集,相应作者将获赠一本,获奖与入展作者名单在国内权威专业媒体、大众媒体上公布。
2、本次大赛获奖等次和入展资格可作为申请加入西泠印社的条件之一(解释权归西泠印社所有)。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9年3月31日止。
六、送件要求
2019年3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投稿者先邮寄作品10寸彩色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三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中国画大赛投稿登记表》(扫描左边二维码获取表格),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照片一并寄出。每人限送1至2幅作品。
投稿收件地址:第三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中国画大赛征稿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政府南楼311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0, 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13867121356)。
七、展览与出版
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展拟于2019年9月在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杭州钱塘江博物馆或杭州图书馆展厅举办,展出入展及获奖作品120件左右,并出版《第三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中国画大赛作品集》。
八、主办方权益
1、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所有权及作品版权,并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中共江干区委宣传部,邮编:310020。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