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涉诉女性大数据
30岁以下女性是网络诉讼“主力军”,“剁手”类纠纷占比高
本报讯 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昨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一组女性当事人司法数据。
自2017年5月1日试点以来,截至今年2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案件16670件,其中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6157件,占总数的36.9%。
有意思的数据还有:40%的女性选择在晚上6点到10点提起诉讼;6.6%的女性选择在凌晨到早上6点提起诉讼。
原告含女性当事人案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占36.6%;网络产品责任纠纷占31.4%;网络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占14.8%。在女性购买的商品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多是体积小、单价高、使用频繁的美妆产品、珠宝首饰等,据统计,涉美妆产品案件占30.3%、涉珠宝饰品案件占18.2%。
被告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中,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占46.1%;网络产品责任纠纷占29.5%。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女性风险意识相对不足,往往因为逾期还款被提起诉讼。作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最能贷”的女性当事人,经法院判决,一位肖女士共需支付贷款本息约140万元。
浙江、江苏、广东和北京四地经济发达,电商经济活跃,消费者维权意识比较高,也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最多的四个地方。数据显示,原告中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是浙江1085件、江苏455件、广东166件、北京129件;被告中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是浙江476件、广东424件、江苏136件、山东111件。
在女性原告中,年龄在30岁以下占77.2%。女性被告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79.5%。
同时,作为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法院,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提交诉讼申请。据数据显示,40%的女性选择在晚上6点到10点提起诉讼,6.6%的女性选择在凌晨到早上6点提起诉讼。
另外,女性参与视频庭审的比例高于男性。对互联网法院的机制创新,女性当事人也更愿意提供意见与建议。这说明女性对新鲜事物敢于尝试。同时,互联网法院的种种信息化举措也为女性提供了更多便利,传递了司法温度。有一名哺乳期的妈妈,生活在四川,在成为被告后因需要照顾新生儿,如果无法出庭可能承担不利诉讼后果,但通过互联网法院的在线审理模式,该女士足不出户即参与诉讼,有效维护了自身权益。庭审结束后,该女士抱着孩子在视频那端对法院表示了感谢。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杭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