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汾口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谢航凯
3月19日,在淳安县汾口镇一桥头十字路口,交警同志早早地分组上岗,向电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发放“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单。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内,先后有5辆电动车因未佩戴安全帽,被执勤交警拦停,现场接受了处罚。
据汾口镇工作人员介绍,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镇范围开展专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整治违法违章行为,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的出行安全。
今年以来,汾口镇通过制定并下发《汾口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召开平安建设暨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现场会、交通综合整治部署等会议,对交通整治行动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将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措施到人。联合交警、城管、社区巡防队等多部门联动协作,在重要路口、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加大对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规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劝导,同时对集镇街道违停、乱停等行为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已累计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00余起,警告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
此外,汾口镇通过发放《致全镇市民的一封公开信》、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单,微信公众号、村民社区微信群推送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案例,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营造出群防、群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氛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大于天,借此也希望广大市民无论是整治还是不整治,都要牢记安全使命,为自己及他人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交通环境。
平安出行,从我做起
1.行人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左右环顾确保安全再通过,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2.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请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主于3月31日前到就近备案登记点办理登记备案,逾期无法备案。届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未登记备案电动车进行依法查处。
3.电动车驾驶员要正确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4.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提高夜间与恶劣天气下电动车的可识别度,降低因电动车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佳导致的交通事故。
5.电动车驾驶员应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占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随意转弯变道。
6.自行车、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最高速度不要超过每小时15公里。60岁以上老人尽量减少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各种车辆。路上通行坚决不能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
7.驾乘车辆上路之前,应检查刹车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横过公路应下车推行,左看右看确保安全再通行,路上行走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8.拐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9.不得酒后驾驶各种车辆,醉酒驾驶,三代亲人受害,得不偿失。
10.坚决不驾乘农用车、载货车、拖拉机、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超员载人或者接送学生。
11.不购买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内燃观光车”,目前,这两种车辆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按法律规定:无牌、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出了事故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驾驶农村面包坚决不能超员、超载、超速。
13.驾驶货车、商砼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坚决杜绝涉牌涉证、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关冲卡、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