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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3版:建德·专题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最高时速25公里
整车质量调整为55公斤,已购超标电动自行车有3年过渡期

请注意,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

  去年5月15日,被称为“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正式出台。新国标对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都进行了调整,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新国标发布以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迅速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摸底排查,积极进店宣传新国标和过渡期政策。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正式实施。

  从去年7月份开始,市场监管局就确立了专项整治方案,对建德130多家电动自行车商家进行走访,向商家宣传电动自行车销售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商家查清供货商的主体资格,包括商品合格证明、许可证、认证证书,保证商品质量。10月,市场监管局实施百日攻坚战,走进每一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张贴超标禁售通告,与商家签订承诺书,所有经营者均承诺“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1月,该局召开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及过渡期内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再次宣贯“新国标”技术参数、实施时间以及过渡期政策,并与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展开联合整治。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14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367户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查封新进超标车8辆,责令销售商退回近300辆超标车。

  新国标的主要特征

  针对电动自行车国标更新滞后的情况,工信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修订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改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最核心的调整包括:

  一是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被违规改装;

  二是最高时速由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

  三是电机功率从240瓦提高到400瓦;

  四是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五是强化了骑行能力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过渡期政策

  (一)销售

  1、禁止在本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

  2、2019年4月15日前,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本市销售。

  3、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列入《公告》。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二)产品公告

  1、新国标实施后,全市继续实行电动自行车公告管理制度。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本市销售。

  2、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按照新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申请。

  3、旧国标已发布的产品《公告》于2019年4月15日起废止,同时禁止销售按照旧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消费提示

  1、如果消费者吃不准自己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旧国标,可以进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在首页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库一栏进行查询。

  2、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有3C认证标志。

  3、选购电动自行车商品时应注意先检查外观表面是否完好,并检查随车的配套附件、充电器、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是否齐全,然后按照说明书实际操作一遍,检查整车的工作状态。

  4、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商品或者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钱江晚报 建德·专题 k0003 请注意,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 2019-03-22 钱江晚报2019-03-2200007;9697274 2 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