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z0003版:法苑

假冒警察要挟失足女性发生关系

  假冒警察要挟失足女性发生关系

  近日,桐乡法院审结一起强奸犯罪案件,桐乡男子周某假冒人民警察,使用手铐威胁失足妇女,并与其发生性关系。

  周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女子小梅,两人约定当晚在桐乡某酒店“过夜”,并谈好了“包夜费”。

  当晚20时许,周某来到约定的酒店房间,以付“包夜费”为名通过微信支付小梅30元,小梅当即以金额不符为由提出疑问,周某谎称自己是警察,并拿出手铐铐住小梅。

  同时,周某言语威胁小梅“要么罚款2000元要么关进去15天”,迫使小梅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次日凌晨,在摆脱周某后,小梅立即报警。接警当天,公安民警就将周某抓获。据悉,周某曾于2010年因犯招摇撞骗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4年出狱后,又因两次猥亵他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九个月,2018年5月22日刑满释放。

  本月,桐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小梅这个群体从事的就是非法行业,因为她们所处的地方必须是极具私密性的空间,所以她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很难得到保障的。因此,失足妇女要想远离被害的危险,尽早从中解脱出来方为不二选择。 呼吁失足妇女学习一定的劳动技能,自强自立,寻求工作机会,减少与陌生人员独自相处的机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钱江晚报 法苑 z0003 假冒警察要挟失足女性发生关系 2019-03-29 钱江晚报2019-03-2900015;钱江晚报2019-03-2900016 2 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