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前,嘉兴电动自行车还可以补办备案登记
4月14日前,嘉兴电动自行车还可以补办备案登记
根据浙江省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规定,超标电动车办理防盗备案登记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鉴于目前还有极少部分车主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为了方便广大群众,交警部门决定将超标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延期至4月14日。
嘉兴电动车一族,你们的电动车完成登记了吗?4月1日起,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扣车,并责令补办登记,同时予以处罚。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施行,交警部门将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未经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如鉴定为机动车的,将按机动车认定处罚,这时,如果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而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消费者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后,有三年过渡期,可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交警在此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嘉兴是电动车消费大市,目前保有量约300万辆,涉及的交通死亡事故数逐年上升。
刘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