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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002版:萧山生活

骑电动车,你戴头盔了吗?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车型。电动车驾驶人不守交规,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关于电动车也要再次提醒: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实施“新国标”,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

  1.车辆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

  2.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划重点:2019年4月15日起,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罚款、拘留或扣12分。

  接下来,在4月20日还有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以下三类违法行为:

  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未上牌登记及闯红灯、骑车载人、骑快车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外卖、快递骑手不文明出行行为;

  2.影响通行秩序的机动车违法停车、随意变道,未按规定掉头等违法行为;

  3.酒(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萧山交警


钱江晚报 萧山生活 x0002 骑电动车,你戴头盔了吗? 2019-04-18 9915514 2 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