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烟灰缸,罚款2000元!
控烟你做到了吗?
近日,淳安县卫生监督所在对一家医疗机构进行控烟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二楼会议室内会议桌上摆放着1个玻璃烟灰缸,甚是扎眼,这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重视,当即叫停了此种违法行为,下达了“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烟具,责令立即改正”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升级版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吸烟场所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烟具,一旦违反可被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20000元的罚款。
目前,淳安县卫生监督所已对涉事医院立案查处。依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个人违法抽烟最低可罚50元
吸烟有害健康,吸入二手烟更是苦不堪言。面对身边陌生的吸烟者,很多人选择沉默忍受,有时劝解甚至会遭受白眼。其实,控烟宣传的氛围需要每个市民的共同努力,当每一个拒绝二手烟的人都能勇敢地对吸烟者说不时,你的劝烟行为将减少不理解。新的控烟条例规定,对于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者可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可处200元罚款。
你不知道的医院禁烟区
新条例规定,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禁烟场所。什么意思呢?就是妇保院、儿童医院只要进入医院大门,便不可以抽烟,哪怕是在医院内部的小路上。而一般性综合医院,只要不是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在室外还是允许抽烟的。由此可见,二手烟对于妇女儿童的危害之大。
罚款不是目的,健康才是终极目标。每个人都有健康权,都不应该受侵犯。希望医院落实控烟管理制度,更希望患者和家属积极参与医疗机构控烟工作,自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抵制劝解吸烟行为,共创健康美好医疗环境。 詹欢 徐夏林
淳安县首个卫生行政处罚
当场在线缴费系统开通
2018年,淳安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推出非税收入客户端,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可通过浙江政府服务、支付宝、银联钱包等带扫一扫功能的手机APP扫描《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即可实现移动支付罚款,当事人免跑银行网点,真正“零次跑”。实施以来,全县80余个处罚对象受惠,乡镇12个处罚对象少跑约3000公里。
今年3月,卫生罚处收款“最多跑一次”优化升级,当事人通过支付宝扫码,完成自助填单后自助缴款,即当场处罚,当场缴款。如此,执法人员减少原有二维码审批-生成-打印环节,当事人避免缴款单据丢失无法缴款、拖延产生滞纳金问题,大大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和行政处罚及时履行率。 詹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