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不戴头盔,小心被扣车
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淳安正式开启电动车备案登记和骑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模式。
有数据显示,4月15日-4月18日,仅三天时间,淳安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即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160余起,其中查处扣留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10辆,滞留未佩戴头盔的30余起。
半个月以来,这样的查处行动交警部门每天都在进行。数据表明,尽管电动车备案登记和骑车戴头盔的宣传教育,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开始,但电动车车主数量多,人员杂,门槛低,要想真正全面的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个安全有序的电动车出行环境,恐怕还需要一个过程。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好地养成骑车戴头盔的安全好习惯,交警部门近期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管控。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如果你的电动车没有备案登记或者骑车没有戴头盔,那么你可能将受到以下“处罚”——
1.未注册或者未备案的两轮电动车将一律予以扣留,经鉴定根据实际情况按无证驾驶等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2.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不论两轮、三轮,一律予以滞留做好登记,待当事人取回头盔戴好才能离去。
3.对已备案的电动车骑车带人的一律顶格进行处罚。
4.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三人以上的一律扣留车辆,需要鉴定的及时对车辆进行鉴定,按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宣传教育才是目的。民警介绍,目前电动车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电动车违规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的道路行驶等,也有一些市民因发型、闷热等原因,车上放着头盔不佩戴,关键时刻用来应对检查,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行为。因此,希望广大市民要摆正心态,骑车佩戴头盔和备案登记主要是为了大家出行安全,并不是为了检查。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邵翠 王国根
淳安第一辆“新国标”
电动车已登记上牌
4月15日以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实施,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交警大队车管所积极准备,按时完成所内及基层中队的设备安装及联调工作。
4月23日,车管所接待了第一位前来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的群众。期间,工作人员方蓉、方臻因第一次操作该项业务,遇到了系统流程不熟、系统不稳定等多重困难,他们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并通过微信视频进行流程确认,并不断进行探索尝试。经过现场查验、系统录入、制作行驶证、安装牌照等多个环节,该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成为淳安县第一辆成功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事后,车主非常感谢方蓉和方臻的辛苦工作,并表示要在朋友圈好好晒一下这份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