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严惩酒驾那样严惩开车玩手机
本报评论员 张炳剑
5月22日11时26分许,余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警姚晓琦在东湖高架路乔司街道吴家村路段,引导处理一起两车追尾交通事故时,被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而之所以酿成如此大祸,是因为吴某开车时在使用微信聊天,未发现前面的路况。
24岁,风华正茂,一条年轻的生命因一个陋习而消失,令人惋惜、心痛,也令人对这个陋习更添了几分憎恶。生命的逝去已无法挽回,但留给我们的教训需要铭记于心。“开车不玩手机”不能再成为一句口号,血的教训已经够多,必须要像整治酒驾一样严惩开车玩手机!
手机与汽车的普及,让这个本不是问题的问题,成了当下除酒驾之外危害交通安全最严重的行为。从本报记者5月23日在杭州各个路口蹲守观察的情况来看,开车玩手机的情况相当严重。在某路段,仅30分钟里,开车时使用手机的约有35例,其中打电话的在20例左右,其余都在看微信或者看导航。有“胆大”的直接把手机拿到了方向盘上,边看手机边开车。有的则一等红灯就拿出手机,而且看得津津有味,绿灯放行时还沉浸在“手机”中,直到后面的车鸣笛提醒,才急忙放下手机,一脚油门通过路口。
上述这些玩手机的行为就像一个个开在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引发下一个悲剧。相关分析数据表明,开车时接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要比正常驾驶高2.8倍。而如果你有其他对驾驶注意力影响更大的玩手机行为,比如看微信,事故概率将会陡然上升到正常驾驶的23倍。
而从事故的统计数据上看,开车玩手机的危险系数,已不比酒驾、毒驾小。以浙江省2016年的数据为例,因开车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到了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0%左右。
情况显然比我们认为的严重,必须“猛药去疴”。单靠现在的扣分罚钱的惩戒,拍子显然打得不够重,无法达到让人“痛的领悟”的效果。当年醉驾难治,也是如此,代价不高的惩处,总会让人抱有侥幸心理。此后醉驾入刑,效果立竿见影,不仅酒驾减少了,在严惩之下,人们也认识到了酒驾的危害性,并逐步在意识中划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红线。
由此来看,是否也可以考虑将开车玩手机与醉驾、飙车等一样视为犯罪并入刑。如果建立起“凡开车玩手机,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威慑,再加以现实中严查严打的配合,或许也能有治酒驾一般的效果。
或许有人会担忧,将开车玩手机入刑属于“刑罚依赖症”,但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其等同于犯罪,如在新加坡,2015年开始禁止司机驾车时手持及使用手机,如开车时违反,将面临最高12个月监禁及2000新加坡元的罚款。英国道路交通安全新法规也规定,开车打电话可能面临“危险驾驶”的起诉,最高可判入狱两年。
对开车玩手机入刑的讨论,相比观念上的争论,当下更需要讨论的是操作层面的实现。酒驾可以通过抽血化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断。相比之下,开车时发短信、刷微信的行为比较隐蔽,取证存在一定的难度。这一点倒可以借鉴日本,只要司机手里拿着手机,就会被视为使用手机。
严惩开车玩手机,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如果能像严惩酒驾一样,迫使人们建立起“开车不玩手机”的意识,那么最终受益的还是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