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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002版:富阳生活

花了1000多元,只拿到一张电子照

  近日,陈女士向区市场监管局城西所反映,她网上给儿子团购了一份周岁照套餐,由于各种原因只拍了一部分不想再拍了,可对方不让她退。“到现在为止,我就拿到了一张电子照,1000多元就没了。”

  陈女士是去年9月在网上团购的套餐,里面包括3套内景、入册18张、入盘28张。那时,陈女士儿子11个月左右,还不会走路。拍摄照片时,摄影师告诉她,“你们要不先拍一套,反正之后还要再来拍一次的,最好等孩子会走路了,拍出来的效果比较好。”恰巧,她儿子刚穿上第二套衣服就开始哭闹,他们便离开了。

  过了段时间,陈女士又再次预约拍摄时间,与工作人员约定第二天上午拍摄。但当晚陈女士儿子发热了,两夫妻连夜赶到医院给孩子检查。“我们凌晨去医院的,那个时候我就给他们提早发了信息,通知他们第二天不能拍摄。”陈女士说。

  拍摄的事一拖就拖到了现在,陈女士儿子快有20个月了。陈女士说:“本来是周岁照,现在都这么大了,已经没必要拍了。不是周岁这个特殊时间,平时我们都能用手机记录。”陈女士将想法告知摄影店,但摄影店并不同意她退款。

  陈女士说,她并不是提无理要求,摄影店可以扣除已经消费的部分,只要把剩下的部分退还给她。“团购的页面与签订的协议都没有写明不能退款,我不知道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次日,陈女士又反映,摄影店只肯退还200多元。“他们说,我们摄影、化妆、引导、造型等服务都已经享受,除了200多元的相框外,其他都要扣除。难道下次我去拍就不能化妆、没有摄影师?”而摄影店也未提供扣费标准。根据陈女士的叙述,城西所认为,他们一般会先看双方有没有协议,协议构不构成霸王条款。其次,再看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方面造成违约,如果是消费者单方面的责任导致违约,经营者可以收取一部分的违约金。但即使消费者违约了,经营者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款,除了协议中规定的定金不能退还外,其他都可以按照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退款。   寒望


钱江晚报 富阳生活 i0002 花了1000多元,只拿到一张电子照 2019-07-12 10544966 2 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