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g0003版:淳安·热点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经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清算,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企业对上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2019年长期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名单


钱江晚报 淳安·热点 g0003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2019-08-02 10699725 2 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